规范实施彭阳县历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或其他农机作业服务项目,用于支持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项目总补助资金或面积的60%的要求,确定2026彭阳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托管补助标准为深耕16元/亩、旋耕15元/亩,按照服务合同和实际作业量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组织按环节兑现补助资金,由农业农村部门将项目补助资金兑付给服务主体,用于支持服务小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180亩)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项目总补助资金或面积的60%,制定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遴选方案,服务组织要与被服务对象签订农业生产托管作业合同,县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检查验收方案,按照评估验收合格面积对项目实施区域的项目实施主体办理补助资金结算,县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包括项目资金规模和任务面积、承担项目服务组织数量、服务小农户数量及面积、工作部署、实施过程、监督检查、项目验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总结,主要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连续五年不得承担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制定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实施主体遴选条件及结果、验收结论、财政补助对象及资金明细等关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