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深乡村振兴规〔2024〕5号)《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关于开展2025年深圳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拟认定21家新申报企业为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列入2025年监测范围的14家企业监测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3月23日——3月2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结果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附件:2025年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拟认定和监测合格候选企业名单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202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