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打造一流质量品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3〕3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3〕2号)等有关规定,现下达2024年度及2025年度深圳市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质量品牌方向)项目资助计划(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相关单位于2026年3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Zlc@mail.amr.sz.gov.cn(邮件主题:单位名称+(注明申报年度)事项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1.《账户证明》(见附件3),2.《收款收据》(见附件4),3.《拟资助项目信息清单》(见附件5),4.《廉洁承诺书》(见附件6),5.拟资助单位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需开具有效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加盖公章),二、经我局审核反馈无误后,请各相关单位于2026年3月24日前按要求将材料邮寄至我局,我局复核无误后,三、各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项目相关申报承诺并认真做好项目资助总结,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邮编:518040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755)83070398特此通知,附件:1.2024年度深圳市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质量品牌方向)拟资助计划2.2025年度深圳市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质量品牌方向)拟资助计划3.账户证明模板4.收款收据模板5.拟资助项目信息清单6.廉洁承诺书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