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收集2025年度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申报材料的通知区各相关企业、专利代理机构:为落实《福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高新区〔2025〕77号,规范2025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工作,决定启动2025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材料收集工作,2.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资助: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需提交申请表(附件1)、专利相关证明及单位资质材料,需提交申请表(附件2)、认定/注册文件及资质材料,2.专利密集型产品补助:2025年度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相关企业,需提交申请表(附件4)、认定文件及企业资质材料,需提交申请表(附件6)、认定/复核文件及企业资质材料,(三)知识产权管理类1.贯标认证补助及奖励:2025年度通过相关贯标认证的企事业单位,需提交申请表(附件7)、认证证明及单位资质材料,(四)知识产权服务类1.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奖励: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相关机构,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评价奖励: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需提交申请表(附件9)、机构资质及服务佐证材料,需提交申请表(附件10)、人才资质、引进/培育证明及机构资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