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指标:1.组建不少于10人的跨界融合的科技传播专家队伍,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科技传播研究成果不少于5项,4.举办科技传播学术研讨活动不少于4次,并在“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月”期间举办科普活动,课程内容须涵盖科技传播前沿理念、科学家精神传播实践、科普表达技巧、科技成果可视化实践、科普作品创制方法、公众参与及公众影响科学研究的设计等,3.举办科技传播能力建设主题活动不少于4场,并在“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月”期间举办科普活动,已有“科技传播专业课程设置”在研项目的单位不接受申报,在“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月”期间举办科普活动,在“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月”期间举办线下活动不少于8次,2.研究总结本领域相关科普工作的经验规律并发表研究成果不少于1项,4.策划实施线下科普活动不少于10场,在“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月”期间举办科普活动,在项目执行期间举办不少于5场线下艺术科普讲座、工作坊等活动,4.在“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月”期间举办线下演出或展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