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仁府函〔2026〕5号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并于2025年12月20日发布《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攀仁府函〔2025〕37号),需对攀仁府函〔2025〕37号条款“一、拟征收土地范围、现状及面积”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本次拟征收同德镇马拉所村龙塘组村民小组集体土地3.5696公顷,本次拟征收同德镇道中桥村麻柳坪组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4732公顷,本次拟征收同德镇道中桥村道中桥组村民小组集体土地1.2145公顷,本次拟征收同德镇道中桥村大河沟组村民小组集体土地4.5718公顷,本次拟征收布德镇中心村中心组村民小组集体土地3.5076公顷,本次拟征收布德镇中心村双桥组村民小组集体土地12.8148公顷,本次拟征收布德镇中心村沙坝湾组村民小组集体土地9.1123公顷,本次拟征收布德镇中心村大庄组村民小组集体土地4.8042公顷,本次拟征收布德镇新桥村姜地组村民小组集体土地0.6605公顷,本公告于2026年3月19日发布,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