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广元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根据《广元市科技创新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我局组织开展孵化载体建设运营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及对象(一)2025年度新建(改扩建)孵化场地申请对象:已备案的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二)2025年度招引拥有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管理经验的运营机构申请对象:已备案的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三)2025年度成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对象:已备案的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孵化载体二、申请方式请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孵化载体,填写《孵化载体建设运营补助申请表》(附件1),准备相关佐证材料(附件2)纸质档、电子档(盖章)各一份,做好申请材料初审、汇总,推荐名单正式行文报送至市科技局,截止时间:2026年3月27日18:00,联系人:产业科梅杰15583910100,邮箱:495605831@qq.com,附件:1.孵化载体建设运营补助申请表2.相关佐证材料广元市科学技术局2026年3月17日附件: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