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射府公〔2026〕10号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射府公〔2025〕17号),拟征收曹碑镇高华中心村9组所有的集体土地,我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蓬深10井建设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二、本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其他相关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征收范围内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修改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按上述途径公告十日,三、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时间内,由曹碑镇人民政府代表我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等情况,根据《方案》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附件:蓬深10井建设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射洪市人民政府2026年3月19日附件蓬深10井建设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本方案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依法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后确定,一、拟征收土地范围、现状及面积本次拟征收曹碑镇高华中心村第9村民小组所有的集体土地,二、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蓬深10井建设工程,用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