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41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穗财农〔2025〕28号)、《广州市从化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等要求,我局于2026年3月19日组织专家对“广州市从化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进行材料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查验项目验收材料,进行质询及认真讨论,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现将广州市从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补助资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从化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反映,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54号,邮编:510925,联系电话:020-87976955,附件:广州市从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补助资金情况表.docx广州市从化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