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处理原虎门富民国际商贸城历史遗留问题的有关工作,根据镇委镇政府的工作部署,原富民国际商贸城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小组联合富民集团、富民投资公司、富民国际商贸城公司对购买原富民国际商贸城铺位租赁权投资人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经初步审核,现将第七批购买铺位租赁权投资人拟作补偿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协议投资人:序号协议权益人购买铺位编号补偿款余额(元)1方惠良、关彩花2201579047.012方惠良、关彩花4371579525.703方惠良、关彩花4411579525.704方惠良、关彩花44A1542666.965方惠良、关彩花5481269337.866方惠良、关彩花10401577132.27二、公示时间: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4月2日(十五天)三、公示方式:(一)网上公示:东莞市政府网虎门频道(http://www.dg.gov.cn/humen/),(二)虎门富民商务中心东门(1号门)公示栏,四、凡是对本次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到虎门富民商务中心16楼052A“商贸城业务咨询室”提出意见和建议,咨询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咨询电话:137-1338-8828、138-2926-9898解决原富民国际商贸城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东莞市虎门富民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