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设2023年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的通知》《关于建设2023年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的补充通知》《关于对宁乡市等4县市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扩大作物实施范围的复函》及《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资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2023年水肥一体化示范项目剩余任务建设主体遴选工作,经意向主体摸底申报、实地核查、资料审核、综合评审,现将拟承担2023年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建设主体的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3月19日至3月25日),如对本次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731-57881170附件:2023年湘潭县水肥一体化示范项目剩余任务建设主体遴选结果公示表.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