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关于遴选大丰镇全民活动中心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单位的公告为加快推进大丰镇全民活动中心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我镇计划对项目监理单位进行公开遴选,具体要求如下: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大丰镇全民活动中心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二)建设地点:澄迈县大丰镇才存社区(三)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四)建设内容及规模:第二室外篮排球场总用地面积4092.22㎡,(五)项目总投资:该项目财审后总投资为1633.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14.25万元,检查项目方案实施情况,5.报名单位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其它材料要求1.需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并盖单位公章(需要详细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三、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密封完整)(一)上述报名资格所需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书(明确报价金额,(二)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报名文件组织遴选小组评定,并结合报名单位的业务能力、信誉等择优选择承担单位,五、公告及报名方式(一)公告时间:2026年3月19日—2026年3月23日;(二)报名时间:2026年3月19日—2026年3月23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15-12:00,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五)联系电话:18889942335联系人:李先生六、发布时间及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自2026年3月19日起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栏进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