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动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落地,现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湛江市2026年度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拟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申报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的企业,税前加计扣除技术鉴定结果不作为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前提,(二)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需要市科技局出具鉴定意见的项目,三、鉴定内容判断是否符合《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研究开发活动,四、鉴定程序企业填写申报材料(申报书及佐证材料),市科技局组织技术专家对项目进行技术鉴定,企业将专家鉴定意见附上申报材料一并报税务机关申报加计扣除,五、鉴定材料企业申报研发项目技术鉴定时,(一)湛江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申报表,项目计划书应为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等材料,(六)研发过程佐证材料,六、申报时间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全年受理,附件:1:湛江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申报表.docx2:粤财法[2015]38号-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pdf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pdf湛江市科学技术局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