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等有关要求,做好宁波市建设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工作,我局会同市财政局起草了《宁波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向市商务局流通发展处书面反馈,意见建议征求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发布次日起算,联系人及电话:孙老师,0574-89387118,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190号,附件:宁波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宁波市商务局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