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4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370万元,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我局根据各县(市、区)报送的培训需求计划,并征求省农业农村厅业务处室意见,按人均培训资金4000元标准对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370万元进行二次分配,经我局党组会研究和市财政局同意,现将资金分配表予以公示:2026年三明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分配表县(市、区)资金安排(万元)培训需求(人)总金额其中:农机部门总需求其中:农机部门三元区16164040沙县区32208050永安市12123030明溪县32128030清流县16164040宁化县622215555建宁县562014050泰宁县24246060将乐县0000尤溪县4040100100大田县8040200100合计370222925555公示时间:2026年3月9日至3月13日,在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项目存在的问题,监督电话: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8222649三明市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科8283269三明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