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海县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补贴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我县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予以首次贷款贴息支持,本次共计拨付2025年第四批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资金168383.34元,惠及12家小微企业,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附件:2025年第四批长海县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名单2025年第四批长海县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名单序号单位贴息金额(元)贴息率1大连钧海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12133.331%2凯康睦乡(大连)旅游发展有限公司5055.561%3大连长海民惠水产有限公司12638.892%4大连逍遥仙岛海洋食品有限公司20222.222%5大连亿铭水产集团有限公司20222.222%6长海县新金晨液化气站12166.671%7金国海洋牧场(大连)有限公司20222.222%8大连孟霖水产养殖有限公司2527.782%9长海县聚億鑫海珍品有限公司27805.562%10大连懿德水产有限公司22750.002%11富海锦搏海洋牧场(长海县)有限责任公司2527.782%12大连小长山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10111.111%合计16838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