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商服贸字〔2026〕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点企业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6〕29号),现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点企业(以下简称两融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内容(一)制造业类两融企业(二)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类两融企业二、申报要求按照《2026-2028年度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点企业申报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三、申报材料(一)材料内容1.《2026-2028年度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点企业申报表》(详见附件2),3.本通知附件1申报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二)材料要求申报材料中的有关数据以各级统计机构、职能部门公开数据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为准,申报材料须提供纸质原件及电子版光盘,纸质原件材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申报表》暂不装订),电子版光盘应命名为“单位+申报两融企业种类+所在区”,四、申报方式与审查程序请制造业类两融企业申报单位于2026年3月13日(含)前,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类两融企业申报单位于2026年3月13日(含)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其电子版光盘各2份寄送北京市商务局,市商务局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要求确定推荐企业,并向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