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22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对其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二)应收账款融资奖励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帮助中小企业供货商进行应收账款融资,按年化金额不超过1%对核心企业给予奖励,(三)2023年“创客广东”大赛一是支持举办赛事活动(含省赛和地市赛),每个地市最高不超过30万,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二、相关要求(一)严格项目评审入库,2023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各县(市、区)须按照申报项目的轻重缓急做好择优排序,并按序填报《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安排表》(详见附件2),各县(市、区)须于2022年6月24日前将项目入库情况及附件正式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原则上2023年预算编制时省财政将不予安排,附件:1.揭阳市2023年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作指引2.揭阳市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安排表2-1贷款贴息项目汇总表2-2项目真实性承诺函2-3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联系人:吴志平、江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