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正式开展活畜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克拉玛依市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深入走访调研了全市各大银行和养殖企业、合作社,学习研究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等地的活畜抵押贷款成果经验,市农业农村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克拉玛依市中心支行将活畜已被纳入有效抵押物范围的农业银行、政策灵活的村镇银行等法人银行作为试点银行,选择了经营稳定、保险覆盖率高的3家合作社作为试点企业,我市召开了活畜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启动会议,活畜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活畜抵押贷款流程为:提出贷款申请后,试点银行从牲畜的生长情况、出栏时间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后,随后签订抵押贷款合同,贷款人在中国人民银行克拉玛依市中心支行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进行登记备案后,贷款成功后,政府指定的第三方服务单位将根据保险价值银行批量数字授信对贷款人进行动态监管和预警,集中推进“禽畜活体登记+农户自愿保险+银行跟进授信+政府或第三方监管”的活畜抵押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