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6年02月27日受理北京喵星界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申请)的行政许可申请(11010680020260002),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6年02月27日至2026年03月12日:申请人:北京喵星界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场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程庄路8号院4号楼1至2层106.107.108经营范围:网吧单店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类别姓名性别户籍或国籍备注法定代表人李明扬男辽宁省大石桥市主要负责人李明扬男辽宁省大石桥市投资人李明扬男辽宁省大石桥市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版)国务院令第363号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联系电话:63816431传真:63816431通讯地址:丰台区南苑路7号663房间邮编:10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