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高端智库集聚发展的办法》(下称《智库办法》)等规定,(5)申报单位不少于2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研究人员和不少于5名学术助手和必要的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包括聘书),(6)属于全球知名智库、国家高端智库试点单位、世界500强企业设立的智库、国家高端智库培育单位、港澳知名社会智库或者港澳高校智库或者其他对前海改革开放创新或产业促进具有重大意义的智库的证明材料,包括申请支持前3年智库全职工作人员被省部级(含)以上单位采用的成果名单、全文及采用证明,2.申报单位不少于2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研究人员和不少于5名学术助手和必要的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包括聘书),5.属于全球知名智库、国家高端智库试点单位、世界500强企业设立的智库、国家高端智库培育单位、港澳知名社会智库或者港澳高校智库,6.申报单位还应根据所申报条款提供以下分项材料:序号申报条款具体内容申报材料1第十一条(咨政建言奖励)研究成果获国家部委、广东省、深圳市有关部门采用且与前海高质量发展相关,3.全球知名智库或全球知名的学术出版机构参与指数编制证明(如有),每家智库获本条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在访学期间应举办不少于1场专题讲座、提交不少于1份与前海或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关的专题研究报告,在工作期间每年应举办不少于1场专题讲座、提交不少于1份与前海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关的专题研究报告并常态化参与前海决策咨询活动,3.工作期间提交的与前海或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关的研究报告,(三)受理审核前海管理局按照《智库办法》《操作规程》及本申报指南有关规定,前海管理局原则上在30日内完成审核(如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深圳市前海管理局2026年2月28日附件:1.1.智库资政建言采用情况说明.docx2.2.智库活动基本信息.docx3.3.活动费用清单.docx4.4.智库培训基本信息.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