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根据《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产〔2023〕273号,我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九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同时对有关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开展复核,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推荐工作(一)申报条件,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受理、审查和推荐工作,申报企业应符合《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对照《材料清单》要求组织提交申报材料,省属企业和央企驻鲁机构可按要求将申请材料直接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本次复核对象为前七批认定并通过复核的528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二)复核材料及程序,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通知企业参加复核并负责初审,参加复核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须对照《材料清单》要求组织提交复核材料,省属企业和央企驻鲁机构可按要求将复核材料直接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申报及复核材料严格把关,联系电话:0531-51782598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信厅产业政策处(限EMS)附件:1.材料清单.docx2.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docx3.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docx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