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对应权力事项名称备注1燃气经营安全评价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2.《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明确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均属于目录内物品,3.《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燃气设施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新建、改建、扩建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价,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和安全设施,燃气经营许可、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新增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2023年8月21日修正)要求,新增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对应权力事项,实施层级明确为省市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