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等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力实施稳就业支持政策的通知》(辽人社〔2025〕15号)和《关于加快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5〕209号)有关规定,经市、区人社、财政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经审核,我区共有10人符合申请重点行业领域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个人社保补贴,补贴资金合计8265.88元,现对拟享受重点行业领域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个人社保补贴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3月1日-2026年3月7日联系电话:024-862643702025年(皇姑区)重点行业领域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个人社保补贴人员明细.pdf沈阳市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2月28日编辑:商德志校对:杜炜审核:唐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