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公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投诉举报渠道,二、征集范围及整治重点重点征集并整治以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一)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弄虚作假问题,(六)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七)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八)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问题,不予受理:(一)投诉事项、投诉请求不明确,(二)投诉内容不属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职能范围的,(四)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四、举报须知(一)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等行为,(三)举报人举报时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核实相关情况、反馈核查及处理结果,(四)举报人可通过来电、来信、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兰州市农业农村局举报,兰州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