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行业:为贯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机动车检验机构排放检验设备和人员能力现场评审指导书>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5〕105号)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机动车检验机构排放检验设备和人员能力现场评审相关工作的通知》(鄂市监认检函〔2026〕29号)有关要求,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决定面向省内外征集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环保技术及管理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面向省内外有关单位、行业(协会、学会)和个人公开征集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环保技术及管理专家,且从事机动车排放检验、机动车污染防治相关技术及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对后选人员进行考核考察,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在官方网站对拟入选专家名单进行公示,确定为湖北省机动车环保技术专家库成员,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业务部门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库成员应及时向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更新其个人信息和工作业绩等,申报人员要认真填写《湖北省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环保技术专家申请表》,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业务部门要精心组织,由湖北省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评审人员管理要求纳入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环保技术专家库,同时纳入湖北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技术支撑专家库,联系人: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李新联系方式:027-87167363联系人: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所朱宽广联系方式:177405215541297178976@qq.com附件:湖北省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环保技术专家申请表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