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柳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已签订数字化转型改造合同并支付部分改造资金的试点行业企业,二、申报资料(一)柳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备案表及其附件(1.项目服务合同复印件,(三)企业数字化改造补助预拨资金承诺书(见附件),2.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及财政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组织数字化水平等级测评机构对企业进行测评,经测评改造后可达到二级水平的按标准核定预拨资金,企业项目出现进度迟缓的、中止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五、预拨资金退回已获得预拨资金的企业,六、预拨付资金标准预拨资金为项目合同金额的30%,企业已获得预拨资金的,最终补助资金扣除预拨资金后予以拨付,七、资金监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附件:企业数字化改造补助预拨资金承诺书(模板)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柳州市财政局2026年2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