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政府研究,拟认定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光莆电子大厦项目(思明区莲前街道岭兜西路608号)为低效工业用地,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科工局或区发改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公示时间: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5日,共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5861527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663010邮箱:smq_kxj@xm.gov.cn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2月28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