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延伸,守牢食品安全“首道防线”,夯实全省食品安全基础底座,省市场监管局起草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准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3月10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并注明反馈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1.电话联系方式:食品生产处:0571-89761568,食品流通处:0571-89761519,餐饮处:0571-89761539,2.通过信函方式寄送至: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处收,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Zjspscc@163.com,4.征求意见时间:2月28日至3月10日,附件: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准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