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实施意见》(鲁工信发〔2021〕5号)和《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产〔2023〕275号,现组织开展第十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和第一、四、七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复核工作,申请企业须符合《管理办法》第三条以及《管理办法》中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标准,如实、自主填写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材料,对符合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的企业和产品,二、复核评价工作根据我省对单项冠军企业每3年组织一次评估的动态管理要求,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从名单中撤销,对已获得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复核产品,已成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的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统一参加国家复核,不再参加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复核,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复核初审工作,申报材料与会计审计报告数据应保持一致,申报和复核统一通过“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系统”(http://zhpt.gxt.shandong.gov.cn,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高度重视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工作,联系人:徐艺婵0531-5178252218801409682徐堃0531-8882579818653143707系统技术服务:侯翰博0531-82600056转8079附件: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遴选重点领域.docx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