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深府规〔2025〕1号)及《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光明区产业用地项目引进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光工信规〔2025〕2号)等有关规定,意向用地单位在光明区租赁厂房及研发办公空间约3.1万平方米,(二)项目可行性分析1.储能锂电池管理系统的市场应用前景广阔,意向用地单位通过布局本项目的锂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电池核心模块,具有超过18年锂电池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经验,(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5万平方米,(四)产品品质项目生产的产品将符合锂电池管理系统行业通用规定,产值包含用地单位及其控股50%(含)以上的一级、二级子公司合计在光明区纳入统计的产值或营业收入):用地单位在光明区纳统的产值在2026年、2027年、2028年分别不低于10亿元、10.6亿元、11.2亿元,上述项目投产后第1年产值不低于12亿元,3.税收规模(税收包含用地单位及其用地单位及其控股50%(含)以上的一级、二级子公司合计在光明区纳税总额):用地单位光明区纳税总额在2026年、2027年、2028年分别不低于0.26亿元、0.27亿元、0.28亿元,上述项目投产后第1年在光明区纳税总额不低于0.38亿元,年平均在光明区纳税总额不低于0.38亿元,4.产值能耗:上述项目投产后每年产值能耗不高于0.0138吨标准煤/万元【年综合能源消费量/项目年产值(年营收)】,六、项目用地情况(一)用地规模:约1.5万平方米(最终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为准),(三)建设规模:约6.9万平方米(最终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