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动保险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一)优化保险资金运用机制积极推动保险资金投资环境建设和生态完善,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局、深圳金融监管局、深圳证监局、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各区)](二)大力发展科技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在人形机器人、量子科技、商业航天、脑机工程等前沿科技方向开展研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圳金融监管局、各区)(三)服务“20+8”产业集群发展聚焦深圳市“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与未来产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局、深圳金融监管局)(四)加强人工智能风险保障鼓励保险机构加快设立人工智能保险创新中心,责任单位:市人工智能产业办、市科技创新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金融监管局)(五)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丰富生物医药保险产品,(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圳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金融监管局)(八)完善海洋产业保险服务体系支持海洋产业专业人才和技术资源在深集聚,鼓励保险机构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联合开发适配海洋产业特点的综合金融产品和服务方案,(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圳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发展局、罗湖区)(九)加强深港澳保险合作互通支持深港保险、再保险等机构合作推动具有大湾区特色的医疗险、养老险等产品发展,(牵头单位:深圳金融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圳金融监管局)三、构建保险业新发展格局(十二)支持保险机构做强做优做大支持金融企业在深设立法人总部,(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圳金融监管局,(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圳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前海管理局、河套发展署、各区)(十四)提升承保理赔服务水平支持保险机构构建与科技型企业发展规律和创新特点相匹配的承保理赔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