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为夯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基础,推进沈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沈阳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具备开展知识产权优势培育所需的组织管理能力,4.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5.对于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称号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先向市知识产权局进行报备、填写《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2.初审合格的申报企业,登录“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网址https://declare.cneip.org.cn)企业入口完成注册,在线填报注册信息,三、申报注意事项1.申报企业须准确、如实填写系统要求的全部信息,3.网上注册统将在后续流程中陆续将有关信息发至申报企业的注册邮箱,完成在线填报注册信息,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刘阳电话:024-24011202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2.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基本信息表沈阳市知识产权局2022年6月6日附件1.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基本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