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充公告(本公告为补充公告)贾汪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10月16日发布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贾征补安置〔2025〕2号),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潘安湖街道马庄村六组范围内,二、土地现状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拟征收潘安湖街道马庄村六组集体所有土地0.505公顷(7.575亩),四、补偿方式与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暂参照《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标准测算,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的规定执行,六、其他事项1、本公告在贾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zjw.gov.cn/)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潘安湖街道和马庄村、马庄村六组范围内进行公告,2、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截止2026年3月15日)提出,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3、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虽未过半数但有部分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4、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即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15日,其补偿内容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贾汪区人民政府2026年2月13日附件下载: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