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预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桂财教〔2025〕77号)精神,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桂财教〔2024〕82号)有关规定,现预下达2026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等文件精神,三、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四、财政部门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加强对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五、请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有关要求,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理念,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目标分解下达,以及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等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1.预下达2026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资金分配表2.预下达2026年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金分配表3.预下达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资金分配表4.2026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绩效目标表5.2026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6.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梧州市财政局梧州市教育局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1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梧财教〔2026〕8号附件1、2、3、4、5、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