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单位、各镇财政所:为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评审)机制,指导各部门各单位有效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审)工作,现制定印发《清新区区级财政资金事前绩效评估(评审)管理办法》给你们,指导各部门各单位有效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审)工作,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事前绩效评估(评审)”是指区级财政部门、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绩效评估(评审)工作在安排预算之前组织实施,第二章事前绩效评估(评审)的范围和职责第五条事前绩效评估(评审)将实行“部门事前评估+财政重点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部门事前评估和财政重点评审结果是区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二)财政重点评审的对象和范围根据各部门提交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区财政局将选取部分重点项目开展财政事前绩效评审,第七条事前绩效评估(评审)各方职责:(一)区财政局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统筹部门,2.积极配合区财政局开展重大支出政策和项目绩效评审工作,第三章事前绩效评估、评审内容第八条事前绩效评估(评审)主要围绕申报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五个方面开展,2.区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应根据财政重点评审结果和建议完善政策和项目设计、调整预算申请、修改绩效目标指标和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比审核法是指通过对政策或项目绩效目标、政策或项目内容、实施部门(单位)的中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历史执行情况和同类地区同类型政策或项目等进行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