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部门:根据《安徽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企业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4.企业应建立智能工厂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组织机制,6.企业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制造水平符合《基础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见附件1)要求,二、申报材料1.《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书》(见附件2),2.企业出具承诺书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三、有关要求1.各县区工信部门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申报,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2.各县区工信部门结合企业智能工厂建设实际,严格按照基础级智能工厂建设条件要求,3.各县区工信部门于2月9日前正式行文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附件:1.基础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书3.基础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2026年1月26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