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南京市“揭榜挂帅”项目(企业发榜)备案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全球有影响力产业科技创新主承载区建设,根据《南京市“揭榜挂帅”项目(企业发榜)工作指引》有关要求,现开展2026年南京市“揭榜挂帅”项目(企业发榜)(以下简称项目)备案工作,3.揭榜单位与发榜单位双方不能为同一单位或其下属子公司或股东,2.发榜单位与揭榜单位签订技术合同(应在发榜后签订,项目研发资金以发榜单位投入为主,按发榜单位支付给揭榜单位的实际技术合同到账额的20%给予补助,5.经发榜单位验收申请(应在合同到期后6个月内完成,由发榜单位主导、市科技局(视情可由市科学技术局指定局系统单位或委托区级科技主管部门)参与组织联合验收,6.有市重大科技专项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2026年度本项目,7.项目原则上不得变更揭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南京市“揭榜挂帅”项目(企业发榜)备案申报书》模板逐项填写,2.申报材料须经区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4.本年度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