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539号,为引导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推行无废生产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现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通知》明确的征集对象、基本要求等,加强对本地区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的指导,引导园区、企业自愿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建设,二、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于2026年4月2日前推荐本地区典型案例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推荐材料包括《典型案例申报书》(一式两份)、《典型案例汇总表》(一式一份)及相关证明材料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每个地市推荐的案例原则上不超过2个,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539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6年2月5日(联系人及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曲超,省生态环境厅陶雁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