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院校:现将《南平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平市教育局南平市财政局南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7月24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平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一、稳定政策性岗位规模,稳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国有企业要落实好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要求,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毕业生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执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就业,落实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毕业生就业服务率100%,为有意愿来南就业和市内跨县(市、区)就业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定期限免费住宿,加大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助、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宣传力度,积极鼓励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学习多种职业技能,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招聘活动、职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等全方位、全流程就业创业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融合零工、大学生就业、企业用工服务、创业孵化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就业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