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条件的促消费重点活动给予每场活动最高补助70%,对符合条件的福建首店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奖励,支持鼓励举办新品首发、潮流首秀、主题首展等活动,对对符合条件的品牌首发首秀活动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的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奖励,鼓励重点商贸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新增限上商贸企业,按照不超过县(市、区)财政补助资金的50%给予叠加奖励,推荐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项目申报全国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给予县(市、区)商务(招商)部门每个项目15万元奖励,按境外招商活动支出费用的50%给予县(市、区)招商部门最高30万元招商工作补助,支持各县(市、区)举办招商活动,将按不超过50%的比例、每场最高给予50万元的经费支持,按不超过50%比例、每个单位最高50万元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