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及其中药饮片附录、《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相关要求、《宁夏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宁夏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企业质量管理要求》等要求,为规范我县中药材产地加工行为,提升中药材质量,按照《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遴选隆德县第一批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25〕14号)文件精神,县市监局联合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于2025年6月至12月组织开展了全县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企业遴选工作,严格按照企业申报、材料初审、种植加工环节现场核查、综合评价等程序进行,现将符合遴选条件、拟确定为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的企业名单公示如下:一、拟入选企业名单(排名不分先后)1.宁夏西北药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隆德县城312国道(汽车站对面)法定代表人:解娟芳加工品种:黄芪、黄芩、板蓝根、银柴胡、党参、白芍、甘草加工地点:隆德县城312国道(汽车站对面)2.隆德县葆易圣药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宁夏隆德县六盘山工业园区B区8号法定代表人:田永强加工品种:黄芪、黄芩、党参、甘草加工地点:宁夏隆德县六盘山工业园区B区8号3.上药(宁夏)中药资源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宁夏隆德县六盘山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王立会加工品种:黄芪、黄芩、板蓝根、党参加工地点:宁夏隆德县六盘山工业园区二、公示期限公示期: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1日反映问题和线索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8:00三、异议受理方式如对以上遴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企业资质证明、现场检查记录、检测报告等复印件及说明),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具体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具体事实依据,我单位将报请县人民政府公布入选企业名单,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