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信科技部: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省工信厅工作要求,现开展2026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2023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申报企业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申报及复核,入口开放时间为2026年2月6日至3月15日,申报企业点击“创新型中小企业——去申报”进行自评,复核企业点击“创新型中小企业——去复核”进行复核,首次登录培育平台企业需先进行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广泛宣传发动,应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和标准(附件),须先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已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可不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认真开展初审工作,于3月27日前将符合评价标准企业正式行文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未进行复核的企业需写明原因,市级及各县市区联系方式: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2.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3.佐证材料(参考)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2月4日附件点此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