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项目的通知各市县交通运输局: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有关要求,做好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市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同级发展和改革委及海事、船检等部门,组织船舶所有人于2月9日前完成审核后报送我厅,并统一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推送,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2.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