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银行机构、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财政与金融协同支持新兴产业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发改产业〔2024〕533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决定启动2026年度省财政与金融协同支持新兴产业专项“免申即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兑现要求(一)贴息范围: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制造业固定资产贷款项目以及融资租赁项目,(二)贴息期限: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三)支持条件、标准:详见《安徽省财政与金融协同支持新兴产业专项实施细则》(附件7),项目分已支持类项目和年度新申请类项目,已支持类项目为相关银行、租赁公司2025年首次推送、并获批贴息支持的项目(附件5),年度新申请类项目为2026年度首次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项目备案(核准)时间不早于2024年1月1日,且项目贷款合同名称原则上需与项目备案(核准)名称一致,二、其他要求(一)对项目贷款合同名称与项目备案(核准)名称不一致、但确属于同一项目,(二)融资租赁机构需纳入注册地省级金融监管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监管名单(最新),(三)请各银行机构、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按照通知要求梳理、推送项目,融资租赁公司报送附件3、4)连同承诺函(附件6)、省级金融监管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监管名单证明文件等材料行文盖章反馈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处),电子邮箱:ahfgwcyxtc@163.com附件1-7.docx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