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市财政局、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文件)精神,对我县两家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情况进行审核,共吸纳8人实现就业,享受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补贴,每人1500元,共12000元,现将享受一次性吸纳补贴企业及吸纳人员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5日),电话:0351-2938628,附件:1.(鑫昌杰)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公示.xlsx2.(协晋致远)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