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创业培训机构:为深入加强太原市创业培训机构管理,决定对我市创业培训机构开展评估认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评估认定,范围为市属高校、高等职业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相关培训职能的事业单位,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财政局评估认定,范围为市属高校、高等职业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相关培训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依法审批的民办学校,四、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评估认定,考核分值达到80分及以上者列入2026年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名单,五、评估认定工作于2026年4月上旬全部完成,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需将评估认定结果向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备,六、评估认定结果自相关文件印发之日起生效,实事求是开展评估认定工作,未通过本次评估认定的机构,不得承担2026年创业培训任务,附件:1.太原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评估认定表.doc2.太原市高校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评估认定表.doc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