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根据《江西省化工行业规范化管理办法》(赣工信规字〔2025〕1号,江西吉水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扩容有关要求,化工园区竞争力达到《化工园区竞争力评价导则(HG/T6312-2024)所列的二级水平,化工园区名称、扩容区域面积和“四至”范围如下,名称扩容区域面积(单位:公顷)扩容区域“四至”范围备注江西吉水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59.61扩容区域共有4个片区,片区一东至金工大道,片区二东至群峰路,片区三东至群峰路,片区四东至金工大道,西至群峰路,界址点坐标见附件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批准扩容的认定化工园区应在2年内申请复核,以及我省制定的《江西省石化化工产业链现代化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6年)》《江西省化工园区竞争力提升行动计划(2026-2028年)》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化工产业链,持续提升化工园区竞争力和智慧化水平,附件:江西吉水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扩容区域界址点坐标表江西省化工行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