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深圳市支持军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1月13日深圳市支持军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扶持退役军人创新创业,面向全国军创企业定期举办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大赛,支持符合条件的获奖军创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创业载体入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辅导、鲲鹏青年项目入库等政府扶持政策,第七条支持我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科研机构等重大创新平台载体优先服务有需要的军创企业(团队),并将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支持退役军人创新创业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推动深圳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优化军创企业征信画像模型,为符合条件的军创企业提供服务,第二十一条退役军人成功创办初创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创办初创企业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创办初创企业符合条件的,支持有购地需求且符合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条件的军创企业,第二十七条引导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扶持退役军人创业,引导市场化专业机构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第三十一条本实施办法有关军创企业的规定适用于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且经营者为退役军人的个体工商户和退役军人担任理事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