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26年赣州市赣粤创新发展合作专项实施,现开展专项需求征集工作,支持我市企业牵头、联合大湾区相关单位开展科研协同攻关,利用大湾区先进产业生态带动提升我市重点产业领域供应链价值,二、项目要求1.专项牵头单位应为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联合大湾区相关企业共同申报,2.专项牵头单位与大湾区相关企业无关联关系,优先支持与大湾区头部企业的合作,推动牵头单位与大湾区企业建立更加紧密的供应链关系,四、工作要求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摸排辖区企业相关需求,组织企业填写专项需求信息表(附件1),对企业报送的专项需求进行审核把关,于2月11日前将专项需求信息表(附件1)及专项需求汇总表(附件2)(均含可编辑Word版和盖章版)报送至市科技局,附件:附件1赣粤创新发展合作专项需求信息表附件2赣粤创新发展合作专项需求汇总表赣州市科技局2026年1月28日。